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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7日

广东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

粤岩学〔2026〕3号


关于统一规范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通知


各分支机构: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部门规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公布的第85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29条,主要包括总则性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名称变更和撤销的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活动准则的规定,社会团体管理主体责任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职责的规定等内容。

根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统一规范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8月1日起,专业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的称谓统一按规范要求调整,若各分支机构设理事会的,则调整为“委员会"。

二、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秘书长、副秘书长岗位称谓。各专业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原“秘书长”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助理副主任委员”。

三、关于分支机构的组织优化调整以及分支机构管理等相关制度的修制订工作,学会将按《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更新优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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